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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8-06 | 點閱數: 496
一、查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以下簡稱教師輔助辦法)第 3 條規定:「本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8 款所定依法執行職務,應由服務學校……就該教師之職務權限範圍,認定是否依法令規定,執行其職務。」第 5 條規定:「(第 1 項)本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8 款所稱涉訟,指依法執行職務,而涉及民事、刑事訴訟案件。(第 2 項)前項所稱涉及民事、刑事訴訟案件,指在民事訴訟為原告、被告或參加人;在刑事訴訟偵查程序或審判程序為自訴人、告訴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二、次查 109 年 6 月 28 日修正前之教師輔助辦法第 5 條規定略以,教師依法執行職務,而涉及刑事訴訟案件,在刑事訴訟偵查程序或審判程序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然鑑於實務上仍有教師因...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8-06 | 點閱數: 489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86400 號函辦理。 二、依前開函釋,為確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如期開學,屬第 7 序位接種對象之本局所屬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在不影響校務運作下,於接種 COVID-19 疫苗當日,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得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覈實核予公假至多 1 日: (一)於開學日前,經學校進行接種 COVID-19 疫苗人員造冊作業並於指定時間前往指定場所接種 COVID-19 疫苗。 (二)於開學前二週自行至公費疫苗預約平臺進行預約並接種疫苗。 三、暑假期間,倘有課務者,課務應自理,另接種日若為例假日,則不另核予公假。 四、如非因說明二之事由,而有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7-19 | 點閱數: 408
一、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因結婚者,給婚假 14 日,應自結婚之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 1 年內請畢。」 二、按公務人員現於 COVID-19 防疫期間如有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之需要,係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13 日修正發布之「因應 COVID-19 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相關說明辦理。茲因近期國內疫情升溫,為積極防止疫情傳播,公務人員於 COVID-19 防疫期間,因疫情嚴峻致無法於前開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按:經參考衛生福利部意見,上開疫情結束定為 COVID-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7-15 | 點閱數: 497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7 月 8 日宣布事項及 110 年 5 月 17 日肺中指字第 1104100106 號函辦理。 二、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 110 年 7 月 26 日止,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仍請所有學生(學童)停止前往,公私立幼兒園幼兒停止到園上課,合先敘明。 三、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於三級警戒延長期間,家長如有照顧「12 歲以下(意即未滿 13 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7-02 | 點閱數: 230
主旨: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請協助轉知中央及地方機關,於法定產檢假修正為 7 日前,就所僱用之懷孕勞工宜給予第 6 日、第 7 日有薪產檢假。 說明:有關行政院於本(110)年 5 月 6 日提出「助圓夢、安心生、國家跟你一起養」三大政策,為了讓民眾「安心生」,性別工作平等法產檢假日數將由現行 5 日修正為 7 日。該修正草案,勞動部已於本(110)年 5 月 24 日函送行政院審查中,又於法定產檢假修正為 7 日前,為使懷孕勞工得以安心產檢,爰請協助轉知中央及地方機關,就所僱用之懷孕勞工宜給予第 6 日、第 7 日有薪產檢假,俾利建構友善生養環境。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6-15 | 點閱數: 445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 110 年 6 月 9 日總處給字第 110400053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5-28 | 點閱數: 303
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托育機構資料,請至市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托育服務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0A400 )分頁下載參閱。辦理子女托育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5-20 | 點閱數: 522
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5 月 17 日肺中指字第 1104100106 號函辦理。 二、有關各類人員因校園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 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627 號函辦 理,重點如下: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 1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 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 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2、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 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自主替幼兒請假者,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5-17 | 點閱數: 244
一、有關實施輪班、輪休制之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生理假相關事宜,詳如附銓敘部令釋。 二、檢附銓敘部 110 年 5 月 11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520062 號函及令影本各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5-11 | 點閱數: 367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7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00064388 號函辦理。 二、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本年 5 月 5 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基於防疫需要,就各級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如下: (一)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 24 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二)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機關(構)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 (三)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假天數,回歸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其...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