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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1-22 | 點閱數: 427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07600 號函暨「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附件 1 )辦理。 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相關規定略以: (一)第 2 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二)第 3 點: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 (三)第 4 點: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本局提出推薦。本局至多提報 5 名至教育部複審。 (四)第 6 點:最近三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五)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1-11 | 點閱數: 450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1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100010415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為強化保險業透過轉帳扣款收取保費之身分驗證機制,於要保書新增相關欄位,並依金管會公告之個人投保旅平險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本方案保費費率。旨揭資料業一併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權益 e 點靈「其他」區、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 )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各機關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1-11 | 點閱數: 43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 月 6 日南市教政字第 1100078453 號函辦理。 二、為使社會賢能人士能透過公平、公開、公正的選舉機制進入農(漁)會人民團體為民服務,避免暴力與金錢介入選舉,法務部特製作反賄選圖卡、海報、懶人包以及短片,用以呼籲全民齊心反賄,共創廉能公民社會。 三、前揭反賄選文宣、短片,業至於法務部網站(連結: https://www.moj.gov.tw/lp-412-001.html )、 Youtube 頻道(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uZyUpsnhoA )及網路平台(連結: https://reurl.cc/pyO1Me...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1-08 | 點閱數: 241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12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1006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配合行政院 109 年 12 月 2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90048025 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第 5 點,爰修正旨揭 Q&A 。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1-01-03 | 點閱數: 279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2 月 2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150021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12-28 | 點閱數: 243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依法申請家庭照顧假時相關給假之疑義,詳如附銓敘部函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12 月 11 日部法二字第 10953070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12-28 | 點閱數: 245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3 點、第 5 點,並自 109 年 12 月 22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9 年 12 月 2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9004802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12-04 | 點閱數: 296
依據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9 年 11 月 30 日部法一字第 10953034302 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一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9-28 | 點閱數: 400
一、受贈財物規範: (一)原則:對於與自身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餽贈之財物,應予拒絕或退還。 (二)例外:屬公務禮儀,長官之獎勵、救助、慰問或贈受市價新臺幣五百元以下 之財物;或屬正常社交禮俗,因結婚、就職、退休、死亡等受贈市價不超過 新臺幣三千元;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二、飲宴應酬規範: (一)原則: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或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 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二)例外:屬因公務禮儀之必要、或邀請一般民眾參加之公開民俗節慶活動、長 官獎勵慰勞;或因結婚、生育、就職、退休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9-28 | 點閱數: 252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9 月 17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90121577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