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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戚維容 - 教務處 | 2025-11-04 | 點閱數: 72
一、依據基隆市稅務局 114 年 11 月 3 日基稅服貳字第 1140100265 號函辦理。 二、活動期間: 114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17 日。 三、活動對象:全國公私立國小、國中生。 四、活動辦法:在活動期間內登入 PaGamO 線上學習平台,至任務書點選「世界任務」,選擇「基稅叢林大冒險」任務書,完成第一階段可獲得薰衣草花叢作為任務獎勵,以 Open ID 登入之基隆市公私立國小、國中生,前 150 名完成「基稅叢林大冒險」系列任務即可獲得超商商品卡 250 元。 五、活動詳情,請參閱本局官網,連結網址為 https://gov.tw/jv3 。 六、請協助刊登活動訊息於學校網站、 Facebo... 觀看完整文章
方雅青 - 人事 | 2025-11-04 | 點閱數: 75
主旨:教育部訂定「一百十四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2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10582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宋幸真 - 學務處 | 2025-11-03 | 點閱數: 29
檢送「臺南市 114 年國中小 TEEBALL 錦標賽」競賽規程及報名表,請踴躍報名,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旨揭賽事競賽規程辦理。 二、旨揭賽事資訊如下,請各校公告校網週知: (一)比賽日期: 11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至 21 日(星期五)共計 3 日。 (二)比賽地點:本市文小 45 、文中 66A 及文中 66B 棒壘球場。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7 時截止。 (四)報名辦法:詳細辦法請參閱競賽規程。 三、有關賽事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安南區海佃國小朱賢榮組長,電話:( 06 ) 2505013 分機 5113 、網路電話: 56022 。
公告 張瑞隆 - 總務處 | 2025-10-30 | 點閱數: 68
一、依據臺南市各級學校飲食營養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推動餐前 5 分鐘計畫,規劃系列課程並公布於臺南市學校午餐教育資訊網(https://lunch.tn.edu.tw/),學校可搭配每月主題設計菜單,或配合午餐食材於用餐前播映相關影片, 114 學年度上學期每月主題如下:     (一)9 月:油脂與堅果種子類(果實與種子)。     (二)10 月:食品標章。     (三)11 月:蔬菜類(天然辛香料)。     (四)12 月:豆魚蛋肉類(魚類)。 三、 114 年 11 月餐前 5...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戚維容 - 教務處 | 2025-10-29 | 點閱數: 53
公告內容: ⼀、依據教育部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0538 號函辦理。 ⼆、本市 114 學年度學前特教服務據點相關資訊如下:         (⼀) 服務據點: 1.市立仁德幼兒園(臺南市仁德區⺠安路⼆段 436 號 ) 諮詢專線:06-2796114 轉 236                                2.市立⿇豆幼兒園(臺南市⿇豆區清⽔⾥溝⼦墘 2-6 號 )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李忠興 - 教務處 | 2025-10-29 | 點閱數: 37
■說明:檢送「臺南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1 份。
公告 李忠興 - 教務處 | 2025-10-29 | 點閱數: 51
說明: 一、依據台灣家長教育聯盟 114 年 10 月 27 日台家盟愛字第 2024102703 號函辦理。 二、本次兩場課綱宣講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新市場: 11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於本市新市國民中學(育樂堂)辦理。 (二)大光場: 11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於本市大光國民小學(三樓小禮堂)辦理。 (三)檢附本活動相關資訊及報名方式各 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 三、相關事宜未盡之處,請逕洽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處 02-23685900 。
公告 宋幸真 - 學務處 | 2025-10-29 | 點閱數: 73
主旨:為保障市民及遊客消費安全,請協助宣導市場、夜市或舉辦活動市集攤販業者不得販售違法的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 114 年 10 月 23 日南市衛食藥字第 1140189249 號函辦理。 二、爾來有議員反映攤商販售不法藥品情事,為保障民眾使用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的安全,請機關運用以下文字於 LED 電子字幕機(跑馬燈)或網站播放,招商時亦可一併向廠商宣導: (一)非藥商或藥局販售藥品已觸法,最高處新臺幣 200 萬元! (二)非醫療器材商販售醫療器材已觸法,最高處新臺幣 100 萬元! (三)販售沒有完成登錄或無完整中文標示的化粧品已觸法,最...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