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78
  • slider image 154
  • slider image 364
  • slider image 173
  • slider image 157
  • slider image 298
  • slider image 344
  • slider image 158
  • slider image 156
:::

文章列表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7-06 | 點閱數: 322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3918E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辦法,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7-06 | 點閱數: 270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79565E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7-06 | 點閱數: 299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8 日臺教法(三)字第 1090084872E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7-06 | 點閱數: 217
一、依教育部 109 年 6 月 2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83385E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各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7-01 | 點閱數: 377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5758 號書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振興經濟、刺激消費,推出三倍券,採紙本與數位方式併行,計有電子票證、行動支付、信用卡及紙本券等 4 種。為鼓勵公務機關同仁選用數位三倍券,以減少紙本券排隊人潮並兼顧環保,人事行政總處業請交通部觀光局協調國旅卡 4 家發卡機構參加上開三倍券方案並提供相關優惠。 三、旨揭優惠措施將登載於國旅卡網站( https://travel.nccc.com.tw//chinese/)之「最新消息」,如對優惠措施內容有任何疑義,請向各該發卡機構洽詢;另檢附國旅卡結合三倍券流程說明供參,有關三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7-01 | 點閱數: 413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6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5671 號書函復民眾 109 年 6 月 2 日致人事長信箱電子郵件辦理。 二、案經參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及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意見,說明如下: (一)查現行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係以國旅卡方式辦理,政策宗旨係為兼顧提振國內觀光、促進內需並鼓勵公務人員休假,給付條件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以下簡稱休假改進措施)第 5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具有休假資格者,應持國旅卡至交通部觀光局或其授權機構審核通過之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按刷卡消費金額予以核實補助。 (二)復查行政院為協...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5-14 | 點閱數: 633
主旨:有關學校於 COVID-19 (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 1 年之期限內給假。 說明:旨揭喪假核給事宜,係疫情期間維護教師相關權益所為之特別措施,並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之「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採公教一致性之規範。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5-11 | 點閱數: 717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17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50035 號函辦理,併附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教師法第 14 條規定:「(第 1 項)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第 2 項)教師有…;其有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同法施行細則第 16 條規定,解聘指教師在聘約存續 期間,經服務學校依規定程序,終止聘約。 三、復查本部 101 年 5 月 21 日臺人(二)字第 1010076271A 號函釋略以,學校依...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5-11 | 點閱數: 549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5 月 4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61699 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師於新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 三、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蘇偉齊 - 人事 | 2020-05-04 | 點閱數: 397
一、依教育部 109 年 4 月 29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48465E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