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6-03-03 | 點閱數: 82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6

承辦人:楊雅琄

電話:06-2991111分機8465

傳真:06-2995877

電子信箱:sen1029@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仁德區長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33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150310321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請查照並協助辦理。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5226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035號函辦理。

二、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511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準此,本市選舉委員會或區公所基於選舉業務需要,洽請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時,依法應予協助辦理,並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各處會、臺南市選舉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