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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戚維容 - 教務處 | 2025-07-21 | 點閱數: 41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 施辦法辦理。

二、若有學生符合延長修業年限審查原則,請各校相關人員務必 轉知家長,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

三、辦理期程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