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戚維容 - 教務處 | 2025-07-21 | 點閱數: 37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身障工作小組第 3 次檢討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落實特教生就近入學及安置,請務必轉知特教相關人員及家長,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