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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忠興 - 教務處 | 2025-05-22 | 點閱數: 38

■說明:

一、邇來迭有民眾反映學校於辦理活動時,所使用之音樂、影片(如抖音影像)或多媒體素材內容及來源,與社會觀感或教育場合之期待有所落差,易引起誤解或爭議。

二、為確保活動兼顧教育性、正向性與適切性,請於規劃各類活動時,審慎評估所使用之素材來源與內容,且應選用具啟發性、富教育意涵,並能符合學生學習階段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