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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曾靖絜 - 學務處 | 2024-06-28 | 點閱數: 4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30070436 號辦理。

二、請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 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以維護學 生安全。

三、教育部訂於 113 年 12 月下旬,於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 區,開放填報表單供各級學校填復相關宣導執行成果,屆 時請學校配合依限辦理成果填報事宜。

四、檢附「臺南市政府 113 年度加強防範一氧化中毒宣導細部執 行計畫」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