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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護理師 - 學務處 | 2020-07-03 | 點閱數: 410

一、依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六、第七條規定辦理及本局資訊中心第158470號公告(諒達)

二、本案係強化校園急救教育活動,全市教職員工均應接受急救教育訓練,增進急救技能。另CPR(心肺復甦術)證照期限為2年,需於期限到期前參加複訓課程,加強急救知能及技能,並確保證照有效期,以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三、請各校轉知尚未報名的教職員工,務必於109710(星期五)下午4點前完成報名,目前尚有名額場次如下:

()永華區:第68910梯次

()大北門區:第24梯次

()大新營區:第123梯次

四、其它:

()本研習每梯次以200人為限,額滿為止各區報名額滿之梯次原則研習當日不接受現場報名

()倘對報名有疑問者,請洽各區承辦學校承辦人(詳如附件計畫)

五、本案研習參加對象:

() 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未接受CPR訓練之教職員工(專任運動教練)

() 本市各國中小學(含市立高級中學)109年度須接受複訓之教職員工(專任運動教練)

六、研習課程

()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CPR)研習線上學習沿用107年度學習資料。

()請參訓人員於實體研習課前,逕至本市健康促進學校網站(http://hps.tn.edu.tw/首頁「資源專區-影像專區」完成線上學習。

()另請依報名場次時間至研習地點接受筆試及實作訓練。

七、檢附109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