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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瑞隆 - 總務處 | 2024-11-11 | 點閱數: 69

一、依據臺南市各級學校健康體適能與飲食教育行動計畫暨臺南市各級學校飲食營養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另依本局 113 年 8 月 29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31215155 號函,有關本(113)學年度本市餐前 5 分鐘飲食教育(含專書推廣)執行重點如下:

(一)本學年度新增必選指標「推廣餐前 5 分鐘專書教學」,每學期應至少實施 1 次以上

(二)持續推廣餐前 5 分鐘飲食教育,每週應至少實施 1 次以上,並鼓勵各班結合課程擴大頻率。

(三)指標「施行餐前 5 分鐘飲食教育」請依本局提供之範本作為期末成果佐證資料。

三、本局即日起將結合各駐區督學到校訪視行程,不定期瞭解學校飲食教育落實情形,屆時請配合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訪視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