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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4-09-05 | 點閱數: 54

一、依據本局113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3930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檢送「113年中秋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1)及「113年中秋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2)1份。即日起至中秋節期間,請妥適運用海報、電子郵件、LINE群組、學校網站(臉書)、跑馬燈、公佈欄等方式擴大宣導。

()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於113930(星期一)下班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0757)填報,俾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