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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李忠興 - 教務處 | 2023-01-19 | 點閱數: 134

臺南市仁德區長興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教師選業等有關規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一般長期代理(特教班)

退休缺1
(112/2/1
退休)

1

1

自實際起聘日-112/6/30

二、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特教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特教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特教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特教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特教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特教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特教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特教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特教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2 1 19 日(星期四)至 112 2 1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cs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

           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1次報名時間

112 1 19日(星期四)至 112 2 1日(星期三)

每天上午9~12時、下午2~4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2次報名時間

112 2 4 日(星期六)上午9~12時、下午2~4(逾時恕不受理)

3次報名時間

112 2 7 日(星期二)上午9~12時、下午2~4(逾時恕不受理)

4次報名時間

112 2 9 日(星期四)上午9~12時、下午2~4時(逾時恕不受理)

5次報名時間

112 2 13 日(星期一)上午9~12時、下午2~4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2723986#110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1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

(五)教學檔案資料一份(A4大小5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

四、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甄試日期

112 2 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2甄試日期

112 2 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3甄試日期

112 2 8.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4甄試日期

112 2 1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5甄試日期

112 2 1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承啟樓二F自然專科教室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以特殊需求領域-生活管理課程為主,內容自選。(自備教材

(二)時間:每人 15 分。(第 14 分鐘響鈴 1 ,第 15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

二、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 2 2 日(星期四)下午 2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 2 6 日(星期一)下午 2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 2 8 日(星期三)下午 2

4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 2 10 日(星期五)下午 2

5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 2 14 日(星期二)下午 2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1次成績複查

112 2 2 日(星期四)下午 3

2次成績複查

112 2 6 日(星期一)下午 3

3次成績複查

112 2 8 日(星期三)下午 3

4次成績複查

112 2 10 日(星期五)下午 3

5次成績複查

112 2 14 日(星期二)下午 3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       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1甄選結果公告

112 2 2 日(星期四)下午 4

2甄選結果公告

112 2 6 日(星期一)下午 4

3甄選結果公告

112 2 8 日(星期三)下午 4

4甄選結果公告

112 2 10 日(星期五)下午 4

5甄選結果公告

112 2 14 日(星期二)下午 4

四、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223(星期五)上午9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2次第3次第4次招第5次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