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學習扶助師資之專業知能及學生學習扶助課程品質,特辦理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 113 年 2 月 1 日(星期四)、 113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及 113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共 3 日。
(二)地點:北區大港國民小學。
(三)參加對象:本市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欲投入學習扶助教學之大專以上社會人士或二年級(含)以上大學生。以學習扶助授課教師、課中學習扶助增置代理教師及初任教師,且確實投入學習扶助教學為優先。
(四)報名方式:請網址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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