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附設幼兒園 108.6.27 公告之「長興附幼 108 學年度收退費基準及減免規定」依據教育局 108 年 5 月 16 日第 141116 號公告辦理。 二.台南市教育局第 143042 號發布修正公告,本校附設幼兒園依據公告內容修正 108 學年度收費情形,詳如附件。 三.請依據本則公告(108.07.01)之附件檔案為主。